尊敬的投吧会员:
您好!
投吧网是一个在线有奖调查社区,为会员提供了很多趣味性、有报酬的网络调查项目。
会员在投吧完成有奖调查问卷,可获得最低一元、最高过百元的现金奖励。
同时,投吧网作为一个正规专业的调查网站,会员的收入都属于合法的劳务报酬1。
既然属于合法的劳务报酬,那么必然需要考虑的就是依法缴税2。
所以,还请广大会员 在申请兑现时 注意以下两点:
1. 由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/月
单个账户每月兑换现金金额尽量不要超过800元
如果账户内还有多余的钻石,建议保留到次月再兑换。
2. 单月成功兑换现金超过800元(未超过4000元),
超出部分将被依法代缴20%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。
例:会员A单月兑换现金1000元,超出800元的部分将预缴20%的所得税
即 所需交纳所得税为 (1000-800)*20% = 40 元,实际得到960元
注:单月兑现超过800元的会员,如若没有及时反馈,将默认同意网站代扣个人所得税
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 投吧网 所有
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参与和支持!
如果在您使用投吧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有困惑的地方,
都可以通过“意见反馈”联系我们,我们会在看到的第一时间为您服务。
投吧网运营团队
2019年10月30日
1、劳务报酬:劳务报酬是指通过劳动应得的收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条规定,劳务报酬所得,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,包括从事设计、装潢、安装、制图、化验、测试、医疗、法律、会计、咨询、讲学、翻译、审稿、书画、雕刻、影视、录音、录像、演出、表演、广告、展览、技术服务、介绍服务、经纪服务、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。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〕89号)第十九条规定:“关于工资、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”
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工资、薪金所得;
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所得。
2、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
第十条规定:“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属于一次性收入的,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第八条规定:“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,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:
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;其中,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。
减除费用:预扣预缴税款时,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,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;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,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。
应纳税所得额: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,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。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(见附件),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。
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,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,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,税款多退少补。”